学校部分2024年录取的本科生(含二学位)、研究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入学,也未向学校提交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及《沈阳建筑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校拟对因逾期未报到的293名本科生(含二学位)、25名研究生按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