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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扬青春,促成长”班级活动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4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推进班级建设,丰富班级文化,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扬青春,促成长”班级活动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本科生班级

二、申报内容

各班级申报内容要围绕学生教育与管理、资助育人、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素质提升、爱国教育等,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和设计,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努力培育和打造具有本班级特色的活动品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活动申报实行按月申报制。每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一班级每月只能申报1项活动。申报班级需填写《活动申报书》(附件一)及《安全承诺书》(附件二),并以学院为单位填报《活动汇总表》(附件三),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E2-2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swfw-sjzu@qq.com

2016年秋季学期班级特色活动主题内容

时 间

主题内容

9月份

班级建设,有你有我

10月份

绿色寝室,低碳生活

11月份

班风伴我行,学风助成长

12月份

文明自律,健康成长

2.立项。学生处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别确定资助类项目和奖励类项目各20项,并于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

3.实施。立项活动根据计划开展,并做好活动宣传,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学生处将进行跟踪督查。

4.总结。活动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活动总结书》(附件四)。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E2-2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f-bjts@qq.com

学生处将开展工作总结会,交流经验,相互促进。

5.评价。学生处对立项活动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拨付经费或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6.展评。学校对活动效果突出的班级予以展评,并给予额外活动经费奖励。

四、相关说明

1.资助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低于200元,项目经费须全部用于立项活动,不得挪作它用或变相报支,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追回经费并给予通报,所有经费将于总结评价后进行统一拨款。

2.已立项项目未完成班级,不得新申报其他项目。

3. 9月份活动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活动总结上交时间为10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班级特色活动申报和立项作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的重要抓手,指定专职老师负责。可重点结合2016级新生班级建设,加强动员,认真指导,充分调动班级和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体现班级特色活动项目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2.活动设计要避免用座谈参观或单纯教学任务等简单代替,提倡活动体系化、特色化、长效化,打造精品项目。

3.本活动项目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项目管理和交流推广。

六、联系咨询

联系人:吴晓鑫 联系电话:24694500 工作群:528342327

附件一:《活动申报书》

附件二:《安全承诺书》

附件三:《活动汇总表》

附件四:《活动总结书》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