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第十五届“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第十五届“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学通字[2022]30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评审,拟评定刘进隆等5名学生为第十五届“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获奖者,赵鹏举等10名学生为第十五届“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现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第十五届“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获奖者
刘进隆 刘德龙 窦中宇 李 欢 王郁舒
二、第十五届“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
赵鹏举 马会鑫 赵欣宇 毛奋怡 康芳雅
郑集馨 信 茜 罗世勋 任光信 由佳鹭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3月2日,对公示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亲访、邮箱等方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4691831
电子邮箱:xsc@sjz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8日